黃姓男子因被警方誤認為通緝犯,當街遭壓制、噴辣椒水、上銬,事後還被警方告,今獲判無罪。
社會 2024.06.25 18:44 臺北時間

三重警認錯通緝犯!痛毆特戰老兵後上銬 一審判決出爐

記者|陳姿妤

攝影|鏡新聞

前年9月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名員警在查緝通緝犯過程中,把黃姓退伍特戰傘兵誤認為嫌犯,雙方爆發肢體衝突,黃姓男子慘被毆打、壓制、噴辣椒水,全身傷痕累累,警方直到把人帶回警局後才發現抓錯人了。事後雙方互相提告,經法院審理,今(25日)宣判黃姓男子無罪;翁姓警員則被依假借職務權力故意傷害及強制罪,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、拘役10日,全案可上訴。

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9月20日晚間8時許,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員警在竹圍街175巷埋伏,要逮捕有槍砲前科的毒品、竊盜通緝犯,這時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恰好出門領錢,員警誤認身高、體型相似的黃姓男子就是嫌犯,上前盤查,雙方爆發激烈衝突。

因便衣警未依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規定,出示相關證件證明執法人員身分,身為退伍特戰傘兵的黃姓男子,起初本能地還手抵抗,還使用過肩摔將翁姓員警撂倒在地,過程中也多次高喊「你們認錯人」、「身分證在口袋」,不過最終仍被2名員警合力壓制、噴辣椒水並上銬,直到被帶回派出所,警方才發現抓錯人。

事後,雙方互相提告,去年9月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,翁姓警員被依涉犯傷害、公然侮辱、強制罪起訴,黃姓男子也被依傷害罪起訴。今(25日)下午新北地院認定,翁姓員警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傷害、強制2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、拘役10日,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;黃姓男子則獲判無罪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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