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|劉奕璇、賴文忠
台中盧姓夫婦住進美術館附近的一棟大樓,社區規定「寵物不落地」,狗行經社區公共區域時須用推車,或用鏈條走地下車道,夫妻倆因為一個月內違規129次,遭開罰12萬多元,夫妻倆不滿跟管委會鬧上法院,原本一審判定還要賠10萬多元,且不得帶狗出入社區公領域,二審判免罰,關鍵就是逾越社區規約授權範圍,但攜帶寵物未來還是需要用推車或走地下車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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