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整起事件,住在北市天母的夫妻李男與楊女,2021年4月9日透過朋友聘僱一名逃逸的印尼籍女移工,在中山區大直、士林區住處從事家務工作,不過2人卻涉嫌對女移工施虐,移工不僅門牙被打斷,還遭潑熱水、持鍋鏟及高跟鞋毆打,臉部、下腹、四肢有多處陳舊性挫傷,並被迫吃下穢物,甚至有雙側混和性耳聾等重傷害。
身心備受煎熬的女移工於2022年6月13日,趁著夫妻2人睡覺時逃出家門向路人求助,並由北市專勤隊安置,同年7月18日專勤隊、士林分局持搜索票前往李男夫妻住家搜索,之後依傷害致重傷罪嫌起訴夫妻2人。事後移工的遭遇在TikTok、爆料公社曝光,這起殘忍的案件才被大眾所知。
不過李男製作筆錄時,向警方表達「我有美國籍」,聲稱在等美國在台協會的協助,警方同意讓他把扣案手機放在詢問桌上、接聽電話,但李男竟然以紙張蓋住手機,再把手機包住放進褲子口袋。
士林地院審理此案,李姓夫妻透過律師同意以100萬和解,但印尼女移工表示在台灣沒有健保,醫療費十分昂貴,將賠償金提高至150萬,經討論雙方決定用100萬換撤回傷害告訴。不過李男偵查期間做筆錄時伺機拿走手機,涉犯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,士林地院今天(5日)審結,李男被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2月徒刑,而李男、楊女涉嫌傷害致重傷罪部分公訴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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