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六男童在LINE被不明人士誘騙裸聊、側錄,還被威脅付錢,檢警偵辦中。(示意圖,pexels)
社會 2024.07.05 19:46 臺北時間

小六男裸聊網友遭側錄勒索! 急跟爸爸求救去報警

記者|徐如奕

台南市一名國小6年級男童日前在通訊軟體LINE被不明人士加入好友後,遭對方誘騙裸聊、側錄,還被威脅須匯款3,000元到指定帳號,否則就要將影片散布到網路,最後男童在父親陪同下報案,全案依《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》移送偵辦,台南市社會局提醒兒少及家長,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要建立防護好習慣,謹記「三不四要」原則,避免陷入性暴力危機。

台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表示近期接獲1起案例,小六男童的LINE被不明人士加入好友後網聊多次,男童禁不住對方一再要求視訊裸聊,最後同意,不過過程竟遭對方側錄存檔,事後還被威脅匯款3,000元到指定帳號,不然就要將影片散布至網路上。

男童情急之下向爸爸求救,一同到警局報警,並由社工人員陪同製作筆錄,警方依《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》移送地檢署偵辦,後續由社工持續關懷及提供法律、心理諮商等協助。

社會局局長盧禹璁指出,兒少性剝削事件不分性別,任何人都可能受害,過去常見案例多是少女網戀傳送裸照或視訊裸聊外洩,近年少年受害者則日漸增加,且多為性誘拐或未經同意拍攝及散布性影像,因此提醒兒少及家長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,一定要建立防護的好習慣,謹記「三不四要」原則,「三不」包含:不拍攝私密部位、不分享裸露照片、不隱忍惡意威脅;若不慎遇到私密照片外流時,也記得「四要」原則,要求助、要蒐證、要報警、要移除,並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尋求協助下架性私密影像。

社會局呼籲,2023年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修正,透過專章保護、加重罪責及強化被害人保護配套措施,其中使兒少被拍攝、自拍、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案件,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加以散布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兒少不幸成為被害人,請勇於撥打110、113保護專線或向「性影像中心」諮詢求助。

★《鏡新聞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立刻撥打110報案,再尋求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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