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安親班司機利用職務之便猥褻國小女童。(示意圖,pexels)
社會 2024.07.09 15:42 臺北時間

安親班司機100元拐女童猥褻7次 「不喜歡伯伯摸我」惡行曝光

記者|林婉珺

新北市一名安親班65歲司機,涉嫌透過100元利誘女童猥褻,共有2名8歲女童遭強吻、撫摸,且次數多達7次,直到女童回家透露「司機伯伯給我錢買零食,但不喜歡他摸我」,家長才驚覺報案。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,司機一審被判12年。案經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認為部分罪證不足,今(9日)改判10年3月。

判決指出,這名司機受僱新北市一家國際美語學校安親班,去年7月間利用職務之便,給兩名8歲國小女童各100元採購,並趁著女童在車上吃零食之際,上下其手、強吻,還會要女童坐在他大腿上、試圖性侵等,對2名女童伸爪合計7次。

面對女童掙扎,司機還會以「妳這樣的話,明天就不給妳100元」威脅,全案直到女童返家向媽媽透露不喜歡司機伯伯摸我等語,讓家長驚覺事態嚴重,馬上報警處理。司機被逮後,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,並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。

一審時,考量司機僅坦承強制猥褻1次,其餘6次都不認,被害女童家屬不願和解等,重判12年。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二審時,司機改口認罪並表達賠償意願,但被害女童家屬同樣都不接受和解,另高院在檢視猥褻、性侵證據後,部分因證據不足,今(9日)改判10年3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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