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調查發現,李姓男子案發前有多達21次交通違規,而且肇事之後,還一度想讓未成年的乘客背鍋,甚至企圖襲警。原本合議庭判刑7年2個月,但考量到他全部認罪,而且也跟死者家屬已450萬元達成和解,酌減改判5年6月,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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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|鏡新聞
前年11月,行政院旁邊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當時李姓肇事駕駛酒後上路,跟朋友在地下道飆速,結果失控撞死一名單親爸爸,而這起案件成為北院第一起國民參審案件,法院今(15日)判刑定讞5年6個月。
檢察官調查發現,李姓男子案發前有多達21次交通違規,而且肇事之後,還一度想讓未成年的乘客背鍋,甚至企圖襲警。原本合議庭判刑7年2個月,但考量到他全部認罪,而且也跟死者家屬已450萬元達成和解,酌減改判5年6月,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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