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姓員警(右)在值班台值勤遭簡男駕駛的小貨車衝撞,傷重身亡。(翻攝自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臉書)
社會 2024.07.15 15:45 臺北時間

基隆警值班台遭撞死不算「因公殉職」? 謝國樑抗議

記者|徐如奕

基隆市第三警分局八堵分駐所24歲蘇姓員警2月29日在值班台值勤時,遭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重傷身亡。案發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「因公殉職」,被警政署審查小組要求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引發基層議論「恐怕改論因公死亡」,而兩者撫恤金相差高達726萬。基隆市長謝國樑今(15日)表示抗議,若無法爭取最優撫卹條件,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。警政署則澄清,本案尚在審查階段,尚未定案,將全力協助爭取最優撫卹。

回顧全案,簡男於2月29日自貢寮澳底漁港偷貨車後一路開往基隆,途中兩度肇事,先是在台62線撞死一名劉姓巡路員,接著又撞進八堵分駐所,導致蘇員身亡,另造成一名廖姓女警受傷,簡男案發後棄車逃逸,穿越平交道時遭列車撞上死亡,基隆地檢署檢察官5月偵結,因簡男死亡,處分不起訴。

簡男偷小貨車後開進分駐所撞死蘇姓員警,最後闖平交道遭列車撞死。(資料照)

事發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蘇員是「因公殉職」,但最近基層議論紛紛,指出警政署疑似認為此案未達「因公殉職」標準,而要求改依「因公死亡」呈報,理由是因公殉職條件為「出勤公務或重大案件」,但蘇員是在所內守望勤務,遭外力意外死亡,應為「因公死亡」。消息一出引起警界熱議,甚至有基層質疑高層「今日公祭,明日忘記」。

警政署表示,本案經警政署「審查小組」會議決議,請基隆市警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,基隆市警局再次函報後,正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,將擇日邀集「審查小組」召開會議審議,警政署全力協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恤。

根據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》,「因公死亡」撫恤金為本俸2.1萬元,給予180個月,總計378萬;若是「因公殉職」,則以最高俸4.6萬元計算,給予240個月,則總計為1,104萬,兩者相差726萬。

謝國樑3月1日到醫院探視時,表示蘇員應屬因公殉職,希望能夠從優撫恤,謝國樑今日表示,仍期待警政署最終審議結果,能夠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的期待,若最終未能給予外界合理交代,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獲得應有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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