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案發生於去年4月3日新北蘆洲陳家住宅內,一家除了兩兄弟外,還有陳母、及弟弟17歲兒子同住,當天陳母及孫子都外出,只剩兩兄弟在家,哥哥一天內把6,000元花光成了導火線,弟弟喝完酒後開揍哥哥,甚至以寵物牽繩勒斃他,事後再打電話自首。
由於有報導傳出死者因為長期不工作等,讓陳家妹妹在PTT發文平反,指遭勒斃的哥哥雖然也有些問題,但個性單純,非大奸大惡,但動手的三哥則是每次喝酒後就會家暴,一家人都曾申請過保護令,直指媽媽教育失敗外,還點名「台灣的法律也要負責」,2,000多字的長文中道盡家中無奈。
新北地方法院國民參審法庭審理認定,陳男犯案手段凶殘、多次違反保護令,犯案時雖然有辨識或控制力,但因智力不高又有衝動傾向,加上婚姻、工作與獨自養兒等壓力下有酗酒習慣,考量陳母多次到庭求情,加上他犯後打電話自首等,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決定依殺人罪處13年10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