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整起事件,槍手李鴻淵曾在康建生技公司任職,不過他疑似不滿在職期間遭到刁難,懷恨在心,2022年7月14日,他帶著3把槍枝以及逾百發子彈,進入公司行凶,依序對園藝課長劉慶彬、董事長賴敏男的胞弟賴鋕卿、女兒賴彥妤、主任張嘉琦及董事長賴敏男開槍。
除了賴敏男送醫撿回一命,其他4人皆不幸身亡。李鴻淵逃亡21小時後被逮捕,戴上手銬後還對媒體大喊「我有深仇大恨」,行徑詭異。李鴻淵罪行重大,刑事部分,一、二審被法院判處3個死刑和1個無期徒刑,合併執行死刑、併科罰金35萬元,最高法院2024年3月駁回無期徒刑與罰金部分的上訴,但針對3個死刑的部分仍在釋憲中,尚未有最終結果。
事件唯一倖存者賴敏男,透過兒子向槍手李鴻淵、槍枝供應者賴裕隆求償,包括醫療費、看護費,以及因事件喪命的家人賴彥妤喪葬費等,共向2人求償4,670萬1,733元,賴敏男及家屬認為,賴裕隆與李鴻淵熟識,應知悉他在康建生技公司的糾紛,才有買槍需求,因此賴裕隆需負連帶責任。
法院審酌,原告雖主張賴裕隆與李鴻淵熟識,但僅是臆測並無證據,所以賴裕隆須與李鴻淵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一事,也沒有依據,應予駁回。另,原告請求李鴻淵給付4,670萬1,733元為有理由,應予准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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