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子佼涉嫌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,檢方又查出疑似還有更多。
社會 2024.08.12 15:06 臺北時間

黃子佼不止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 檢察官查出「41位被害人」併案審理

記者|郭妤

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,遭台北地檢署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起訴,黃在上次開庭時,一改過去認罪口供,否認犯罪,更質疑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;台北地院今(12日)開庭,這段期間檢察官查出黃子佼另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性影像,日前併案審理,他也要為併案部分答辯。

黃子佼在7月15日首次開庭時,一改過去態度否認犯罪,律師主張黃的行為應該依舊法論處,並質疑檢察官起訴的證據有疑;偵查檢察官在今天開庭前,查證相關扣案證據,發現黃子佼不止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,另涉嫌持有約4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性影像,惡性大於檢方起訴的範圍許多;檢方已於7月19日聲請併辦意旨。

據悉最新查出的41名被害人,有未滿18歲被拍攝性影像,還有只有15、16歲,拍攝時是國小剛畢業準備升國中,也有被害人實際年紀只有足齡11歲。針對之前7部未成年性影像,黃子佼自認在《兒少條例》新法施行前就下載儲存,沒有重製或散布,依照舊法沒有刑責,他今天出庭答辯,也必須對併案審查的證據表示意見。

黃子佼先前2次皆認罪,並被處分緩起訴2年、繳交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,並寫1,200字以上悔過書,但處分一出讓社會譁然;檢察官依職權再議,台灣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,發回地檢署重查,這時黃子佼仍維持認罪答辯,檢方依《兒少條例》、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罪起訴,如今他的訴訟策略改變,力拚全身而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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