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柬中時報》報導,這3名來自台灣的被告,分別為37歲的楊紹春(YANG SAO CHUN,音譯)、31歲的莊柏健(CHUANG PO CHIEN,音譯)與30歲的吳春德(WU CHUN TE,音譯),他們去年11月初在金邊市隆邊區被逮捕,警方共從其住處查獲2.14公斤的K他命。
金邊初級法院法官20日宣布判決結果,裁定3人犯有運輸及販賣毒品罪,各判處20年有期徒刑,另處以柬幣3,000萬元(約新台幣23.5萬)的罰款。
柬埔寨本月初才剛傳出一名39歲台男涉嫌走私毒品,當場查扣8袋冰毒及吸食器等證物,13日被押送至當地卜迭棉芷省初級法院接受審訊,案件正依法律程序處理。另外,當地警方去年在首都金邊偵破一起毒品案,查獲7.9公斤重的K他命,7月宣判58歲的台灣男性蕭琪銘(Hsiao Chi Min,譯音)被判20年有期徒刑、柬幣4,000萬元(約新台幣31.3萬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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