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今(22日)針對幼兒園餵藥案公開調查報告,報告中指出6大意見及問題,包括幼兒疑遭不當對待,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、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、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、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、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、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問題。
對此,新北市教育局以7點回應監察院,第一,檢調單位認定結果為幼生毛髮未檢出不明藥物;第二,新北市府與檢調單位第一時間同步依法分別進行司法及行政查察,教育局在接獲本案後,第一時間入園稽查,配合檢調單位,由其查扣監視錄影完整畫面,後續也多次函請檢調單位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等相關證據,不過依偵查不公開原則,教育局未能從檢調單位取得監視錄影畫面。
第三,市府在第一時間提供衛福部檢驗資訊,並主動協調榮總醫院毒物科到幼兒園檢驗;第四,主動對外說明檢驗結果,提供專業諮詢,本案發生前,國內皆未建立針對血液中苯巴比妥之專業質譜檢驗,因此本府積極協調榮總醫院建立相關檢驗,至6月15日始研發出血液中苯巴比妥質譜儀分析方法,安排專業醫師透過記者會對外說明,也安排小兒專科醫師及心理師個別諮詢和協助。
第五,即時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,跨局處協力處理;第六,積極處理幼生及家長需求,啟動一對一專人專線專案服務模式,持續關懷幼生和家長需求,協助幼生媒合安置等,確保每位孩子獲得妥善照護;最後,針對監察院提出相關處理糾正,新北市府表示尊重,但深感遺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