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博恩公司「薩泰爾」辦表演活動未申報欠稅26萬,還被裁罰186萬,提抗罰遭判敗訴。(翻攝自曾博恩臉書)
社會 2024.08.23 16:35 臺北時間

曾博恩拒繳26萬娛樂稅辯「是演講」 薩泰爾公司提抗罰186萬敗訴

記者|徐如奕

喜劇演員曾博恩的公司「薩泰爾娛樂」2022年3月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,舉辦3場公開售票演出,進帳2,283萬餘元,卻未依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,遭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命補繳娛樂稅26萬餘元,並開罰186萬多元,薩泰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(22日)認定裁罰有理,判決薩泰爾敗訴,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薩泰爾於2022年3月11、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,舉辦3場對外售票的「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!《三重標準》」,門票收入共2,283萬5,950元,但薩泰爾卻未依《娛樂稅法》規定,在活動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。

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事後發函請薩泰爾補辦代徵報繳手續,薩泰爾雖提出脫口秀影片、售票明細等,強調該活動是「演講」,不應課徵娛樂稅,經稅捐處檢視相關資料後,認定該活動是表演者以喜劇方式演出,是具有娛樂效果的單口喜劇(Stand-up comedy)娛樂觀眾,與演講有別,屬《娛樂稅法》課稅範圍,因此命薩泰爾應補繳26萬7,009元稅金,並裁罰186萬多元。

薩泰爾不服提告抗罰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審理時指出,薩泰爾2022年間也曾在嘉義等地舉辦9場「曾博恩有趣的演講」,均主動申報娛樂稅,但北流活動性質一樣卻未申報,且薩泰爾明知演講與單口喜劇並不相同,卻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「演講」,顯見有逃漏娛樂稅故意之嫌,因此認定稅捐處裁罰有理,判薩泰爾敗訴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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