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防部一名曾姓少尉,因夜闖女宿遭記過汰除還要賠錢。(資料照)
社會 2024.08.26 19:00 臺北時間

夜闖女宿找女友!少尉「躲天花板辯中邪」 10年兵只當2個月賠慘

記者|林婉珺

攝影|鏡新聞

陸軍馬防部一名剛從軍校畢業的曾姓少尉,去年8月間在步訓中心受訓時,晚間為了私會同樣受訓的女友,竟擅闖女生宿舍,還躲在廁所天花板躲避查緝,被逮時曾男雖然坦承犯行,但供稱自己一度中邪才誤闖,最終被記2大過汰除。依規定曾男需服10年兵役,卻只過了2個月就說再見,軍方因此提行政訴訟求償,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賠235萬餘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
曾姓少尉去年7月自陸軍官校畢業後,和曾姓女友同時都被派往步訓中心接受訓練,8月7日凌晨1時許,曾男成功打開女宿大門密碼後潛入,不過隨即就被安全軍官掌握,開始在男女宿舍點名,發現曾男人不在寢室。

曾男跑出女宿後被抓包,供稱女友曾半開玩笑說晚上可以去找她,並暗示密碼組合只有1,曾男稱到門口時耳邊出現聲音叫他按下16個1和1個#,門就開了,還說有聽到女宿查房聲,辯稱自己不知為何人會在天花板輕鋼架上,走出女宿後就被逮到。

據判決指出,依軍事院校正期班規定,曾男應從去年7月起算服役10年,不過在擅闖女宿被記大過2次處分、當年9月1日勒令退伍,因此需賠償公費待遇、津貼、訓練費用等,雖然曾男自陳闖女宿一度「中邪」,但無任何客觀證據能證明,且依陸軍官校入學招生簡章明訂,「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須按比率賠償」,判處曾男應全數賠償軍方235餘萬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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