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燦28日凌晨以2,800萬元交保。
社會 2024.08.28 07:19 臺北時間

前桃園市長鄭文燦2800萬交保 羈押47天重獲自由

記者|鏡新聞

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昨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,經過一晚上的問訊,桃園地院今(28日)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,80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以及出境出海8個月,鄭文燦歷經羈押47天後,重獲自由,

拖著沉甸甸的行李箱,帽簷壓到不能再低,低調不發一語,快步走進桃園地檢署,他正是鄭文燦的哥哥鄭文彬,行李箱裝滿現金,要來交保鄭文燦。沒多久,大哥鄭文彬又手提紙袋再度出現,送來第二批現金,短短11分鐘內就籌出2,800萬。點鈔完成之後,鄭文彬也在紙箱上簽名確認。

曾經的5星市長鄭文燦,因為貪污收賄遭到桃檢起訴,裁定2,80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,以及出境出海8個月。歷經3個多小時的交保過程,鄭文燦身穿藍色西裝,在大哥的陪同下,清晨5點多,走出桃園地方法院大門,羈押47天後重獲自由,鄭文燦面容疲憊,身形明顯瘦了一圈。

其餘涉案關係人包括被告前台塑集團副總經理侯水文205萬,還有廖俊松110萬,以及兩名兒子分別是廖家興60萬,另一名廖力廷以25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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