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男4月因腸胃不適想上廁所,從虎尾一家超商拿1包隨身包衛生紙,被店員發現後報警送辦,事後被起訴竊盜罪。
審理本案的法官王子榮判陳男有罪免刑,法官在判決書指出,陳男雖犯竊盜犯行,卻僅竊取衛生紙一包、財產價值低微,且已獲超商原諒,尤其陳男的犯罪動機確實和其生理需求有很大關係,由於患有腸躁症,生活中容易有上洗手間需求,案發當日才順手拿取。
法官並在判決書引用台劇《八尺門的辯護人》金句:「一個人要有多幸運,才能像諸位一樣,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,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,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,對罪犯殘忍。」指摘檢方未妥適考量其他處遇方式,認為陳男犯罪動機與生理需求有很大關係,且已獲超商原諒,判處免刑。
雲林地檢署對此表示,陳男今年3月間,剛因另案在雲林縣某超市內竊取物品遭查獲移送,因審酌犯罪情節認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,而給予職權不起訴。而陳男除涉竊盜案外,還有其他案件經雲檢起訴,目前在法院審理中。
雲檢表示,雲林地院針對陳男竊取衛生紙一案,判決理由記載陳男沒有刑事前案紀錄,顯然有誤,此部分檢察官將研擬是否提出上訴。而檢察官就陳男再度在超商內犯下行竊衛生紙一案,實已審酌其前案紀錄,經妥適考量後,始予以聲請簡易判決,為避免外界誤會,特別澄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