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向婕7月移審時供稱,她只是協助丈夫杜秉澄把關、過濾虛幣買家的身分,無從過問資金來源,丈夫對她說不知資金來源是詐團贓款,只是提供公司帳戶供「代收付」。事隔2個月,劉向婕今(20日)庭訊改口認洗錢罪,但不承認共同詐欺罪、參與犯罪組織罪。
劉向婕辯稱,不曉得向他們買幣資金來源是詐騙髒錢,並重申家暴事實,稱丈夫曾持利器恐嚇她,夫妻早分居,已申請保護令,強調自己從未與詐團聯絡,不清楚杜秉澄對外接洽的情況。法官下午接續開庭,提訊在押主嫌杜秉澄。杜7月口頭承認犯罪,但未全認,自稱是被詐騙集團誘導、操控的小幣商,沒有施用詐術,錢都被別人拿走了。
法官上週先後傳喚共犯吳沂珊、林于倫,吳沂珊認罪,供稱都是按照劉向婕指示,林于倫也說,是因為和劉向婕有交情,才出借公司帳戶,並未獲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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