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彩萱與劉若琳在台北地院移審接押庭均否認犯罪,姊姊強調只有捆綁剴剴,沒有拔牙、拔指甲,妹妹則說只是替姊姊照顧剴剴,法官認為姊妹涉犯10年以上重罪,供詞與證據不同,均予羈押。
北院本月2日召開延押庭時,劉彩萱的律師團主張檢方證據充分,沒必要延押,劉若琳律師團則稱劉若琳是「邊緣性的嫌疑角色」,不應被羈押剝奪人身自由;且兩人律師團主張此案走國民參審程序,延押庭公開審理可能會讓國民法官產生「預斷」,要求不能公開審理,但遭法官駁回。
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,今天到場登記旁聽,她表示這麼小的孩子被這樣摧殘十分痛心,請求法官判處死刑,希望大法官不要極盡能事為凶手找理由;現場還集結一群自發性到場的保母,高舉「虐殺幼兒,罪加一等」、「虐童致死加重刑責,不得假釋」等標語表達訴求,希望本案能夠重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