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人持觀光簽證,卻在馬來西亞表演被逮。(翻攝自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Negeri Pulau Pinang臉書粉專)
國際 2024.10.18 14:41 臺北時間

4台人持觀光簽在馬來西亞表演被逮 繳清罰款已獲釋

記者|張家瑋

日前有4名台灣人持觀光簽證入境馬來西亞,卻在廟宇表演歌仔戲,遭到當局逮捕,4人當時還穿著戲服被帶走,一起被帶走的還有2名新加坡人。馬來西亞檳城移民局原本要將6人扣押至10月23日,不過傳出6人已經繳清罰款,於16日順利獲釋。

根據《中國報》報導,檳城移民局11日表示,收到民眾檢舉,有一群沒有合格許可證的外籍人士,在當地一場廟會活動中進行演出,移民局人員到場發現,有年齡介於40到60歲之間的4名台灣籍表演者、2名新加坡籍表演者,持觀光簽證入境,並非工作簽證,卻登台進行表演。

移民局當下帶回身上還穿著戲服的6人,根據馬來西亞政府規定,任何外籍藝術家在馬來西亞拍電影或表演,都需要額外向海外藝人表演與電影播放中心委員會申請許可,如果確認違法,有可能面臨6個月監禁或罰款。

檳城旅遊及創意經濟委員會主席黃漢偉昨(17日)表示,被逮的6人已經在16日繳清罰款,順利獲釋,並沒有被當局指控其他罪,不需要開庭,不過罰款金額他不清楚。另外,有關6人是否已經出境,黃漢偉表示不確定,他並未向檳城移民局了解詳細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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