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燦因華亞科案被羈押禁見47天,直到8月28日凌晨才以2,800萬元交保,桃園地檢8月27日偵結起訴,指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,涉嫌利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(即華亞科技園區)擴大案收賄。檢方查出,廖俊松父子2017年9月14日帶著裝有現金500萬的黑色提包到鄭文燦桃園官邸,後續鄭獲悉廖俊松手機遭監聽,擔心自己受波及,才將500萬賄款退回。
雖然調查期間鄭文燦都否認犯案,但廖姓父子轉當污點證人指證行賄過程,加上檢方在鄭文燦台北住處搜出不明大額現金2筆共678萬現金等,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鄭文燦等11人,並求處鄭12年重刑。
今(29日)天下午桃園地院首度開庭,廖力廷對於起訴書犯罪事實當庭認罪,請求法官依證人保護法予以免刑,廖俊松也當庭坦承行賄鄭文燦500萬元,請求法官從輕量刑。由於全案被告多達11人,鄭文燦預計於12月19日出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