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孟澤主張,最高行政法院不當適用《國家安全法》,增加人民於行為時無法預測的法律義務,與憲法的法治國原則、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有違,其已支領的退休金、優存利息無需繳回,聲請裁判憲法審查。憲法法庭審查後認為,朱男的主張難認已具體敘明該確定終局判決,有何牴觸憲法規定或原理原則之處,導致侵害其憲法上權利,一致決裁定不受理。
朱男任職軍情局,被查出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間,將執掌的情報協助人員的帳戶名稱、帳號及工作費帳戶等機密資料,洩漏給軍情局退休上校林翰,自己隨即也於2015年7月退伍。最高法院2020年1月依違反《陸海空軍刑法》的「洩漏職務上軍事情報罪」,判刑3年6月定讞。
此外,陸軍司令部也依《國家安全法》規定,追繳朱男已支領退休金、優存利息,共415萬餘元,但朱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,另打行政訴訟,主張處分不合法應撤銷, 仍於前年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敗訴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