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男涉嫌施暴餵毒3歲女童致死,遭判刑17年10月定讞。(資料照)
社會 2024.11.04 21:53 臺北時間

狠男施暴餵毒同居人3歲女兒致死 無期改判17年10月定讞

記者|徐如奕

南投縣一名陳姓男子於2020年間,涉嫌對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致死,陳男事後找來友人幫忙棄屍。陳男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,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5年5月徒刑,案經多次上訴,最高法院今(4日)維持更三審判決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,判處17年10月徒刑定讞。

判決指出,陳男於2020年間與女友交往後同居,涉嫌在同年2月14日至6月7日期間,對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,他先是以不詳物品毆打女童,造成頭部骨折、顱內出血、臉部、前胸多處擦挫傷及撕裂傷,女童住院近2週出院後,陳男仍持續凌虐她。

陳男不僅以竹筷、針及黑色膠帶做成尖狀物,戳刺女童大腿,還用膠帶纏繞女童頭部與眼睛,2020年6月7日下午因女童吵鬧及尿床,陳男心生不耐,竟餵食女童安非他命、FM2等毒品,導致女童體內毒品濃度過高,窒息而死,陳男事後找友人一起將屍體搬運至山區掩埋,直到友人因他案入獄,寫信向警方自首,全案才曝光。

陳男一審被依對兒童故意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;二審依過失致死、遺棄屍體、對未成年人施用毒品等罪,改判15年5月,案經多次撤銷發回,更一審、更二審分別被判刑15年5月、17年6月。

台中高分院更三審認為陳男有多項毒品前科,素行不佳,犯後否認犯行,還向警方謊稱女童是溺水死亡,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,判刑17年10月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,維持原判決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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