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日前預告墮胎罪修正草案,指出為符合CEDAW(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,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)公約意旨,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、健康權保障等,同時法務部也指出,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、不罰之範圍及刑度意見等,都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。
墮胎修正法案預告後,婦女新知基金會於隨即發出聲明,要求法務部撤回草案、積極推動墮胎除罪,同時發起連署,不到5天就收到超過52個團體、共4,403人加入,且在修正草案預告後,許多民眾才驚覺原來台灣《刑法》還有墮胎罪。
婦女新知基金會、台灣女人連線等團體,今(5日)早再找來立委對外召開記者會,以「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!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!」為題,呼籲法務部正視問題,後續法務部也發出公告,表示在廣納各界意見後,因對本罪存廢、不罰範圍及刑度等意見未有共識,所以撤回墮胎修正草案。婦女團體雖肯定法務部願傾聽民意、懸崖勒馬,但也再度呼籲法務部應盡速廢除刑法墮胎罪等。
禾馨婦產科烏烏醫師也在其經營的臉書粉專上指出,至今國家的法律仍有權管到女人的子宮、醫師的專業醫療行為,烏烏醫師認為現在的人工流產風險低,且產婦都有合理考量,她認為,人工流產後最急迫的不是補身體,而是重新審慎避孕措施、人生規劃與伴侶關係,「政府想保護女性最該做的更不是調高罰則,而是全面推動校園性教育,將不合時宜的法令廢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