館長(左)5年前在直播辱罵吳宗憲(右),遭判賠80萬元確定。(翻攝館長、吳宗憲臉書)
社會 2024.11.07 15:10 臺北時間

直播辱罵吳宗憲 館長要賠80萬確定!暫時先免登判決道歉

記者|林婉珺

綜藝天王吳宗憲和網紅「館長」陳之漢2019年在直播中互槓,陳之漢因接連怒罵3字經、吃X等不堪字眼,被吳宗憲告上法院,刑事部分已定讞,民事賠償則纏訟至今,近日結果出爐,吳宗憲求償200萬、公開道歉,法院判館長需賠償80萬確定,原本高院判決館長需在臉書及YouTube頻道等刊登判決要旨,最高法院則廢棄發回更審。

吳宗憲和館長的訴訟案得回溯到2019年間,吳宗憲在直播公開批評網紅沒素質等,引來館長不滿,同年8月間兩度開直播槓上吳宗憲,期間不僅反批吳宗憲自己為是大哥、地下藝人總統,更不斷飆3字經、「你吃洨」等字眼,事後被吳宗憲提告。

刑事部分,台北地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天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判決確定後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,由於館長與檢方都沒上訴,案件於2020年10月間定讞。另外民事部分,吳宗憲認為館長侵害他的名譽,因此求償200萬元,並要求公開道歉。

民事案經審理後,法院一、二審都判決館長敗訴,須賠償80萬元,並在YouTube頻道「館長成吉思汗」頻道及臉書粉絲專頁「飆捍」刊登道歉聲明,不過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判賠償80萬元確定,刊登道歉聲明則因違憲,被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高院更一審後判館長須刊登判決要旨,再上訴後,最高法院又將刊登判決要旨部分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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