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局今日派員到該店家稽查,現場雖未見老鼠等病媒蹤跡,不過業者坦承影片內容屬實,衛生局將依《食安法》第14條及第4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裁罰3萬元以上、3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此外,衛生局發現現場垃圾桶未加蓋、冰箱門未保持清潔、冷凍庫食材分裝未加蓋,食材分裝罐未標示有效日期、未有冷凍冷藏庫記錄表,未貼照洗手掛圖等多項缺失,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複查未改善完成,可依《食安法》裁罰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。
記者|徐如奕
高雄市前鎮區一心路某豆漿店日前被民眾直擊,有大老鼠爬上放滿食物的餐檯,甚至鑽進裝有薯餅的紙袋裡,整條尾巴垂掛在外,高雄市衛生局獲報後,今(7日)前往稽查,雖未見病媒蹤跡,但業者坦承影片內容屬實,將依《食安法》裁罰3萬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衛生局今日派員到該店家稽查,現場雖未見老鼠等病媒蹤跡,不過業者坦承影片內容屬實,衛生局將依《食安法》第14條及第4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裁罰3萬元以上、3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此外,衛生局發現現場垃圾桶未加蓋、冰箱門未保持清潔、冷凍庫食材分裝未加蓋,食材分裝罐未標示有效日期、未有冷凍冷藏庫記錄表,未貼照洗手掛圖等多項缺失,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複查未改善完成,可依《食安法》裁罰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