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佩琪昨天指柯擔任市長8年,市長特支費700萬至800萬元,全部都給員工當績效獎金用,「把他說成一個見錢眼開、收受賄賂的貪污犯,說他什麼錢都要拿,根本是在羞辱他、毀滅他,我不服、我抗議」,還強調「這是我被叫去問話所講的部分內容」;此舉引發外界強烈批評,不僅違反「偵查不公開」原則,還可能涉及「隔空串證」的問題。
柯文哲本人過去坦承攔不住妻的嘴,身在獄中更是擋不住,陳佩琪今再度在臉書發文,轉貼接受媒體訪問的影片,聲稱是今年9月12日舉行記者會的內容,說明民國108年至民國112年的5年間,所有可以運用的現金,也是5年間的存款來源,留言處附上「鍵盤輸入」10年來夫妻收入總額,抄錄自每年報稅留下的憑據,「當天記者會時尚未收集完全,今天在這裡一併公布」。
陳佩琪沒有留言區公布單據,而是用手打輸入的數字,分別寫下「104年735.2963、105年751.5865、106年629.0905、107年772.3163、108年 697.9943、109年 655.5667、110年703.6252、111年909.7749、112年542.3236」,並且特別標註單位為萬元。經計算,柯文哲與陳佩琪過去10年收入總額近6400萬元。
陳佩琪再度重溫約談內容,還現場還原對話:「檢察官問我有沒想要再說的,我說有我有話要說,他還問我要列入筆錄嗎?我說想我要列入,他也答應了,說要幫我寫入,於是有了昨天臉書上前半段我寫的那些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