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嫌案發前就讀護理專科,4月間便預謀犯案,特別選在北捷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動手,整個過程都有縝密計畫,還演練過砍人動作,幸好被「長髮哥」許瑞顯和「雨傘哥」等乘客聯手制伏。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對社會不滿,又支持廢除死刑,想藉由殺人之舉,讓全國人民看到自己,依殺人未遂、恐嚇公眾等罪名起訴。
至於羈押部分,洪嫌起初自認犯行重大,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,因此嗆出獄後將再殺人,傷者呂姓高中生的父母與長髮哥都表達願意和解,洪嫌父母也未放棄小孩,7月第一次開庭時,洪嫌態度轉變,向坐在證人席的長髮哥等人致歉,並感謝他們拯救乘客,讓他沒有鑄下大錯,自稱「不是個好東西」、「不值得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」,後來因父母關係,他很想好起來,並明確表示不想要精神鑑定,不想被當成減刑理由,也表達想回歸社會的想法。
但台中地方法院仍認為,他涉嫌觸犯殺人未遂、恐嚇公眾等罪名,犯罪嫌疑重大,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,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,是趨吉避凶、脫免刑責、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,洪嫌有逃匿以規避審判與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,有逃亡之虞。法官強調,洪嫌於公眾往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,犯罪情節顯屬重大,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,維持羈押尚屬適當,裁定本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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