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美術館叔叔」梁恩睿性侵、猥褻未成年,被判25年定讞。(示意圖,圖非當事人)
社會 2024.12.17 14:02 臺北時間

大貓共犯梁恩睿性侵4童自稱良善 翻盤無望放棄上訴判25年定讞

記者|郭妤

權自立20年前犯下「大貓偷拍案」,因性侵未成年並拍攝性影像被判刑10年,出獄後再犯案,去年8月在警方追捕過程,疑似畏罪墜樓不治。檢警查出還有一位曾經任職台北市立美術館的共犯梁恩睿,「美術館叔叔」梁男一審被判25年,上訴辯稱「有良善一面」,今年10月遭高等法院駁回,他自知上訴輕判希望渺茫,放棄上訴,全案定讞。

權自立出獄後不悔改,仍藉機性侵、猥褻未成年,並用洗腦的方式告訴她們兒童性影像是正常行為;他與「美術館叔叔」梁恩睿2022、2023年間性侵、猥褻4名未滿12歲幼童,還拍下過程,製作成影片。梁男犯案不只1次,還對著幼童的臉洩慾,基隆地院以加重強制性交、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14罪,重判25年。

梁恩睿一審被判25年,認為已坦承犯案刑度太重,上訴二審求逆轉,辯稱本意是代替家長照顧孩童們生活起居,並非性侵;若有心散布性影像,自己的聲音、身影也不會入鏡,影片只是滿足自己性慾,並非販賣牟利,未嚴重危害被害孩童;高等法院今年10月24日二審宣判,認為一審認定事實、適用法律並無違誤,量刑也妥適,駁回上訴維持25年刑度。

高院法官依檢方提呈事證發現,梁男最少侵害4名未滿12歲的幼童、幼女,甚至將玩具放入女童生殖器內,重創被害人身心健康,駁回上訴維持25年重刑。二審判決後,梁男自認上訴爭取輕判機會渺茫,因此放棄上訴,高院於11月25日上訴期限屆滿未見梁男提上訴,確認梁男判刑25年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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