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宗明是樂立杯(Lollicup)及Karat創辦人,去年7月來台拓展業務結識28歲女模,兩人感情升溫,他一度興起和老婆離婚再娶的念頭,雙方以結婚為前提展開交往,交往近4個月期間,付出1.1億元供女模購買名車、豪宅後,女方卻開始疏遠他,並以生理期等理由拒絕發生親密關係。
施宗明認為遭詐騙提出刑事詐欺及侵占等罪告訴,後來提出與陳女交往時付錢的證據;民事部分求償1.1億餘元,並加告陳女胞兄,請求兄妹連帶賠償,並聲請扣押女模名下資產。陳姓女模否認控訴,稱施男隱瞞已婚,還要求簽立5年愛情合約,認為這些錢都是追求過程的贈與行為。
詐欺部分北檢調查施男曾傳訊女方「5年和平相處,給妳1億台幣」,且雙方稱呼親愛的屬於男女曖昧對話,無從認定女方假借交往的名義詐欺取財,處分不起訴。民事求償北院今判施男敗訴,判決理由尚未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