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書85頁指出,應曉薇與沈慶京相識多年,應曉薇於2010年當選台北市議員後,沈慶京厚植與應曉薇間情誼,與應曉薇建立長期供養關係,以利威京集團與北市府交涉時可以獲得應曉薇協助。起訴書102頁指出,應曉薇原本擔任沈慶京成立的沈春池基金會祕書長,與沈慶京關係匪淺,於2015年間因一同出國遭媒體關注,「2人於113(2024)年6月27日下午11時44分許夜間通話內容極為親密」。
起訴指出,沈慶京於京華城弊案發酵後,於今年8月14日致電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:「你想一想,那你要去跟那個議員去講……我想來想去……我是希望大家都沒有問題,結果大家口徑不一致,不是他媽的倒楣的是我……那我們受害者怎麼有被圖利的問題呢。」檢方認為沈要求應曉薇等人到威京集團統一口徑,欲以被害者角度應對法律追訴。
起訴指出,應曉薇、沈慶京與柯文哲至今未認罪,檢方懷疑沈慶京企圖聯絡柯文哲、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,且他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,均以現金為之等語,足徵其挑釁司法、藐視法律,犯後態度不佳,求處沈慶京總計17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33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