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女只在需要金錢時才聯絡養母,要不到錢就多年無音訊,養母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。(示意圖,photo-ac)
地方 2025.01.12 19:39 臺北時間

養女只關心遺產、要錢才回家 養母心碎聲請終止收養 

記者|徐如奕

屏東縣一名陳姓男子與妻子收養一名女子,養女長大後鄙視家鄉,平時僅有索取生活費、社福補助款時才與養父母聯繫,就連養父過世時,養女也只關心遺產可分多少,之後5年來沒有音訊,養母哀莫大於心死,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。

判決書指出,陳男夫妻在女子剛出生時就收養她,但養女成年後開始鄙視生長的原鄉生態,並認為部落農作環境與發展不及城市地區,內心充斥不滿與嫌棄,除索討生活費或拿取社福補助款,不願與養父母相處,未曾向養父母表達任何關心或提供協助。

陳男過世時,養女雖有回鄉但未有哀悼之心,僅是為探知養父身後的遺產,以及她可分得多少錢,養母之後因病痛常往返醫院治療,養女卻不曾在旁照顧,連最後一次去找養母,都是為了索取金錢支付在外的租金,養女沒拿到錢即憤恨不告而去,已5年來杳有音訊。

養母這期間掛念養女,不時有問候之意,多次透過親友聯繫養女,對方皆拒絕接聽或消極不理會,直到2023年9月間,養母到東港安泰醫院辦事時偶遇養女,不過經數次呼喊,養女仍不回應隻字片語就自行離去,養母才知哀莫大於心死,決意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。

屏東地院日前審理,養女未到庭,法官認定雙方親子間的感情與信賴出現破綻,已無法回復原來狀態,維持有如親子般的關係,雙方只有收養的形式,而無實質的親情維繫,因此裁定雙方之間的收養關係終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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