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透過新聞稿指出,林秉文在去年(2024)12月27日遭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後,警政署「查捕逃犯系統」就有該筆通緝資料,並可於M-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。
刑事局說明,本案為新北地院審理,去年12月5日開庭,林秉文未到庭,新北地院於12月9日核發拘票,但林秉文12月26日再次未到庭,新北地院發布通緝;但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,所以在官網上未能查詢到,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。
刑事局表示,發布要案(緊急)查緝專刊作業是依據「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」,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,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的通緝犯,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的必要,查緝此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,才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。同時,藉此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,加強查緝到案。
刑事局強調,均依相關規定辦理,絕無隱匿,並秉持毋枉毋縱精神,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,維護社會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