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女因女兒不收玩具,重摔她致死,遭判刑9年。(示意圖,photo-ac)
社會 2025.01.22 21:28 臺北時間

2歲半女童不收玩具被重摔致死 母不認重傷害遭國民法官判9年

記者|徐如奕

桃園市平鎮區一名廖姓女子獨自扶養女兒,2023年間因2歲半女兒沒收玩具,竟憤而將女兒三度拋摔,還以腳踹其胸口,導致女兒重傷昏迷,急救18天後不治,國民法官今(22日)審理,認為廖女為主要照顧者,不但未善加保護女兒,還對她施暴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,判處廖女9年徒刑,可上訴。

廖女當時與女兒在平鎮租屋,2023年12月15日下午5時許,因女兒不聽話把玩具收好,竟情緒失控徒手將身高86公分、體重12公斤的女兒抱至其腰、胸部位置往前拋摔3次,導致女兒頭部著地,廖女再出腳踹女兒胸口,女兒之後出現嘔吐、陷入昏迷,廖女才撥打119求助。

女兒送醫後被診斷出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、急性蜘蛛網下出血、腦中線右移,大腦鐮下腦疝及顳葉海馬溝回腦疝等重傷害,昏迷指數3,加護病房搶救18天後,仍不幸於2024年1月2日凌晨因中樞神經衰竭過世,廖女遭桃園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起訴,全案由國民法官審理。

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審理,廖女雖坦承傷害並致女兒死亡的事實,但否認有重傷害之意,辯稱當時因一時情緒失控所為等語;國民法庭認為廖女是成年人,且照顧、扶養女兒已有2年半,非無育兒經驗,案發時女兒僅2歲半,身體器官、腦部構造極為脆弱,一般人客觀均可預見若外力劇烈搖晃或碰撞,極有可能肇致顱內出血,造成身體受有重傷害,甚至有死亡的程度,廖女不能推卸不知,國民法官認定廖女對女兒的犯行有重傷害之犯意,不採信其辯詞。

國民法官法庭審酌,廖女身為母親也是女兒的主要照顧者,不僅未對2歲半女兒善加照顧、保護,還因女兒未收拾玩具就情緒失控,徒手對女兒施暴,認為廖女所為應受嚴厲譴責,國民法官參酌廖女僅承認傷害的犯後態度,以及被害家屬提出從輕量刑意見後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,判處有期徒刑9年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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