鈕承澤假釋獲准,今(23日)可出獄返家過年。(資料照)
社會 2025.01.23 08:29 臺北時間

鈕承澤涉性侵4度聲請假釋獲准 「今9點放人」可回家過年

記者|張家瑋

攝影|鏡新聞

導演鈕承澤2018年因性侵女助理一案,被判4年有期徒刑定讞,鈕承澤服刑後4度聲請假釋,高等法院21日裁定獲准,原本因為花蓮監獄和北檢有銜接通報作業要處理,鈕承澤無法在過年前返家,不過矯正署指出,將提前至今(23日)上午9點放人。有法界人士表示,性侵犯出獄程序繁瑣,加上鈕承澤不用戴電子腳鐐,所以需要評估等流程才能放人。

鈕承澤2018年涉犯性侵女助理一案,被法院判刑4年定讞,並在2021年11月發監,於花蓮監獄服刑。鈕承澤服刑後4度聲請假釋,矯正署17日表示,鈕承澤合計執行日數(含縮刑)已近3年5月,超過8成5的刑期,也已經依法接受身心輔導與治療,合《刑法》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,綜合考量後許可假釋。

高等法院在21日裁定,鈕承澤假釋獲准,而據《監獄行刑法》第138條第2項但書規定,核准假釋者,應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,不過有移交、接管、護送、安置、交通、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,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。

原本矯正署表示,花蓮監獄和北檢仍有銜接作業要確認,如是否戴電子腳鐐等,因此鈕承澤無法在過年前假釋。不過,昨(22日)下午大逆轉,矯正署指出,為了落實春節專案,鈕承澤將在今(23日)上午9點釋放,及接續保護管束報到事宜。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有法界人士透露,性侵犯出獄流程比其他犯人繁瑣,加上鈕承澤不用戴電子腳鐐,所以需要經過再犯危險性等評估流程,確保不會再犯罪才放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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