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透過行車記錄器抓包老婆和上司進摩鐵2小時,憤而提告求償。(示意圖,資料照)
社會 2025.02.02 19:21 臺北時間

女房仲不顧兒女被抓包偷吃上司 小王挨告辯稱心臟有支架「難行房」

記者|林婉珺

台中市一對夫妻結婚15年育有3名子女,圓滿的家庭卻在劉姓妻子2021年到房仲業工作後起了變化,去年間因陳姓先生察覺劉妻疏於照顧兒女,查看行車記錄器後,發現劉妻和長官曾姓協理滑進摩鐵,劉女還會以「老公」稱呼曾男,陳男最終和劉妻在去年9月協議離婚,並提告曾男求償150萬,曾男則在審理過程否認和劉女發生關係,還主張自己心臟有支架,難以進行高強度性行為等,最終說法不被採信,要賠陳男20萬元。

據判決書指出,陳男和中配劉女2009年2月間結婚、6月登記,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,劉女2021年到某房仲擔任業務,進而認識曾男,隔年更受邀到對方分店升任經理職,2人朝夕相處下產生情愫,劉女更常以工作藉口早出晚歸,甚至疏於照顧兒女。

陳男察覺異狀後,一看行車記錄器才發現自己遭戴綠帽,除了拍下去年9月間妻子和曾男熟門熟路到汽車旅館休息2小時外,還發現2人親暱對話「打屁屁」、「捏小雞雞」等,劉女更會以「老公」稱呼曾男,陳男在抓包這段長達2、3年婚外情後,去年9月就和劉妻離婚,並提告曾男。

案件審理時,曾男否認和劉女有不正當交往,還主張因劉女從中國來台,他只是以協理身分提供協助,至於親暱對話,他則稱劉女曾從事特種行業,講話尺度較大,雙方偶爾會開黃腔,強調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,因他心臟裝有人工支架,無法從事高強度及刺激性行為等,不過說法不被法官採信,經考量雙方社會地位、經濟狀況等,判曾男得賠20萬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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