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調查指出,謝婦透過吳婦,向張姓友人宣稱將繼承美國鉅額遺產,不過因遺產稅太高,且還要支付律師費與機票等費用,請張姓友人先資助費用,等她拿到遺產後會「加倍奉還」,張姓友人不疑有詐先拿出120萬元。
謝婦得手錢財後,又繼續以「遺產遭人盜領」、「美國親人過世需要喪葬費」、「美國姪子入獄」等理由,向張姓友人要錢,2017年9月至2021年8月間,謝婦從張姓友人手中獲取696萬餘元,張姓友人直到遲遲未拿回「加倍」的錢才驚覺受騙報警。
檢警調查時,發現謝婦另找來吳婦、黃婦,以相同手法騙走其他2名友人共89萬元,5年來藉此共得手786萬餘元,3婦到案時否認詐騙犯行,辯稱是「借貸關係」,不過檢方根據相關事證,不採信其說詞,偵結後依詐欺罪起訴3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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