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整起案件,2月3日家住高雄楠梓區的趙林姓婦人,被家屬通報失蹤,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,趙林姓婦人2日載著張嫌,進入張嫌住處後再也沒出來,而張嫌3日清晨6點半左右,從住家來往前鎮運河12趟,疑似將趙林姓婦人分屍後丟棄。警方逮捕張嫌後,在其住家臥室發現多處噴濺血跡痕跡,研判張嫌在臥室殺害趙林姓婦人,再拖到浴室肢解。
鑑識小組更在張嫌住處發現另外兩名婦人DNA,經比對證實為左營失蹤的張姓婦人,和張嫌的黃姓大嫂,專案小組連日在前鎮5號船渠打撈屍塊,已經尋獲趙林姓婦人的左手掌、右手掌、左腳掌、右腳掌和身體組織,張婦的胸部組織也被尋獲,但黃姓大嫂遇害時間已久,難以找尋遺體。
目前凶器、3名被害者頭顱均未尋獲,專案小組不排除張嫌將受害者殘骸丟進垃圾車或沖進化糞池,除了開挖仁武焚化爐外,傳出不排除開挖張嫌住處化糞池,但有媒體報導,開挖化糞池經費超過100萬元,受預算大砍影響,因此暫緩開挖計畫。
對此,警方今(11日)表示,所有管路出入口都已經蒐證完備,鑑驗出被害人生物跡證,勘驗過程嚴謹、縝密,已鞏固相關犯罪事證,因此依據比例原則,在衡酌侵害人民權益最小的狀況下,沒有開挖化糞池必要。警方進一步澄清,不開挖化糞池和經費不足沒有關係。前鎮區西山里長陳天香曾指出,該棟公寓樓下早已去化糞池,而是透過管道直送中洲污水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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