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判決書指出,現役軍人阿哲2024年8月間,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騙集團群組,並擔任車手,該詐騙集團利用股票投資獲利等話術,企圖誘騙受害者交付54萬元,受害者驚覺有異報警,並和警方聯手誘捕面交車手。
車手阿哲接到詐團上級指示,前往收取受害者金錢,在面交時遭到埋伏的警方逮捕,南投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後,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,判處阿哲有期徒刑8個月。阿哲不服提出上訴,阿哲強調整起案件是「未遂」,他也沒有拿到犯罪所得。
阿哲表示,他一成年就投入軍旅生活,4年來都在軍中服役,與社會連結不多,惡性並非重大,只是一時糊塗犯法,現在已經反省、悔改,希望法官可以從輕量刑,並予以宣告緩刑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二審法官認為,原本判決的量刑無不當或違法之處。
法官指出,阿哲曾另犯洗錢防制法案件被判刑6個月確定,已送到台南地檢署執行,他既然是因《洗錢防制法》案件受到有期徒刑宣告,依法不得在本案宣告緩刑,最終裁定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★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。
★ 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凡遇可疑電話,不論手機或市話,可撥打「反詐騙諮詢專線165」電話,由專業人員為您提供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