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媒體報導,18日下午2時許,男童被父親送往學校,未料卻在1小時後接獲老師來電,表示孩子在學校昏倒,父親趕赴現場,發現孩子眼珠翻白,嘴巴、鼻子溢出嘔吐物,意識不清,讓他相當崩潰。
根據了解,男童突然在學校走廊昏倒,同學嚇得立刻通報老師,校方在第一時間嘗試人工呼吸,卻未出現成效,直到醫護人員到場後,才從男童口中挖出軟糖,雖經搶救後男童一度恢復心跳,也因缺氧時間過長,情況惡化,轉送檳城中央醫院兒童加護病房治療。不幸的是,經過2天全力搶救,男童仍於20日晚間離世。
對此,馬國衛生部發現,眼球軟糖違反《食品法》標示規定,因此宣布全面禁止該款軟糖的網路和實體販售,若有違法行為將採取執法行動;另據公告指出,直徑45毫米或更小的果凍等糖果,需在包裝上註明可能造成窒息危險,以及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,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