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早一批送件的民間團體,2月3日開工當天就遞交罷免第一階段提議書,被提議罷免者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、李彥秀、葉元之、牛煦庭、涂權吉、魯明哲、萬美玲、呂玉玲、邱若華、鄭正鈐、游顥、馬文君、顏寬恒、廖偉翔、黃健豪、羅廷瑋、丁學忠、黃建賓、傅崐萁,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。依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規定,2月3日遞交的罷免案,中選會應於2月28日前審定完畢。
據了解,中選會26日舉行委員會議,2月3日遞交的20案罷免提議書已審議通過,後續送的另9名立委罷免案皆需補件;其餘罷免案持續由地方選委會查對中。中選會截至目前為止共收到罷免案送件,其中54案為立委,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,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