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,被檢舉收受大筆禮券後未落實勞動安檢,新竹地檢署2月1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林東山與2名承辦官員,認定林涉案重大,兩度向新竹地院聲押,竹院更裁認定林東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、違背職務收賄等罪,有串、滅證之虞,將他羈押禁見,另兩人限制住居。
新竹地檢署今(6日)表示,檢察官翁旭輝3月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,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,至劉家滿、副處長林東山住所及勞工處等辦公場所搜索,並傳喚被告劉家滿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。經檢察官訊問後,認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,且有串證、逃亡之虞,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。其餘被告以10萬元交保。
新竹縣府在副處長收押禁見時,第一時間表示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,盼司法勿枉勿縱,如今涉貪案擴大,縣府暫未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