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,現行國人赴中行為規範不足,僅表示不能從事妨礙國安行為。(翻攝自邱志偉臉書)
政治 2025.03.13 15:58 臺北時間

防藝人配合中國宣傳 綠委提案增罰則「最重5萬得按次處罰」

記者|曾子庭

部分台灣藝人如侯佩岑、陳喬恩、陳妍希等人近期轉發「台灣必歸」貼文,引發社會議論,陸委會表示將查處是否違規。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(13日)指出,將提出修法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國人赴中不得配合、附和中國政治性機關,發表危害我國存在的內容,違者最重可罰新台幣5萬元,可按次處罰。

邱志偉指出,部分親中藝人在中國發展,若從事一般商演皆予以尊重,但隨著中國對台灣打壓日增,多次表明「台灣是中國的一省」,嚴重傷害我國民主憲政秩序,部分親中藝人還長期配合中國官方宣傳,透過社群媒體轉發相關內容,而現行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僅規範國人赴中不得從事妨礙國安行為,內容籠統且未有罰則。

邱志偉續指,將提出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修法,國人赴中不得配合或附和「中國的黨務、軍事、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」危害中華民國存在,或變更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內容,並在第91條增訂罰則,強化嚇阻力。

邱志偉表示,為避免僥倖心態,條文強調得按次處罰,修法已獲多位立委連署支持,近日將送案,相信透過法規的明確化,讓國人行為有所依循,也防堵中國利用機會,危害我國的生存空間與民主憲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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