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中資背景的宏泰貨輪(右),涉嫌拖斷台澎第三海纜。(翻攝自海巡署網站)
社會 2025.04.11 11:42 臺北時間

中資貨輪「Z字徘徊」拖斷海纜 中國籍船長起訴、7船員遣送出境

記者|張憶漩

2月25日凌晨,具中資背景的權宜輪多哥籍「宏泰」貨輪,涉嫌拖斷台澎第3海纜,當時海巡署獲報,將船扣回台南,並帶回船上8名中國籍船員。南檢今(11日)偵結起訴王姓船長,移審台南地院,船上另7名船員涉案證據不足不起訴,將遣送出境。

檢方指出,王姓船長明知「宏泰58」貨船上電子海圖均有標示我國海底電纜位置,且台南市北門區外海5浬處海底設有台澎第3海纜纜線,此纜線作為連接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、網路寬頻通信使用,該區域也是我國政府公告禁錨區,船隻不得下錨。王男自2月22日晚間10時許起至25日3時許止,在台南市北門區西方5浬附近,指示船員將錨爪釋放下水拖行,並駕船在台澎第3海纜上方以「Z字型」徘徊,勾斷台澎第3海纜纜線。

海巡署人員接獲通報,得知「宏泰58」貨船於警戒區徘徊,於2月25日2時30分許駕駛船艇前往驅離;同日3時24分,接獲中華電信網路技術分公司客戶管理處通知台澎第3海纜斷纜無訊號,海巡署人員隨即攔停「宏泰58」貨船,並請船隻回台南安平商港配合調查而查獲。

檢方訊問後,認定王男涉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重大,且有逃亡、串供、滅證之虞,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。其餘7名中國籍船員認也均涉犯相關罪嫌,惟無聲請羈押必要,經檢察官諭知均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、出海,且該7名船員均施以科技設備監控。

檢方指出,王男涉犯《電信管理法》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,依法提起公訴,並請法院審酌王姓被告始終否認犯行,犯後態度非佳,建請量處適當之刑。另7名船員經專案小組調查後,認犯罪嫌疑不足,均為不起訴處分,將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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