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院3月20日開庭時,柯文哲指控檢察官林俊言偵查期間威脅他USB裡有不雅影片,如果不認罪就要公開,「我還差點被騙,想說是不是我被關太久,還好我們家陳佩琪家教甚嚴,不可能有不雅影片」。北檢駁斥不實指控,指訊問過程均有錄音錄影,且有辯護人在場,向法院遞狀聲請勘驗柯文哲的偵訊光碟及查扣的USB。
柯文哲今天被提訊出庭,他說偵訊光碟錄影都完整,應全部公開,讓大眾來看「林俊言在嚇唬我而已」,他還說未來審判柯文哲的是台灣社會大眾,「讓社會大眾知道檢察官是怎麼對付我」。不過柯的律師主張無論有無不雅照,均與本案無關,因此沒有勘驗必要。
檢察官表示,柯文哲上次開庭不實指控偵查檢察官以不存在的不雅照片「唬」他,請求法院協助勘驗USB和偵訊光碟,強調「兩者互有關聯,缺一不可」;另外也再批柯「不能像吃自助餐一樣」,只想勘驗對自己有利的事項,只想勘驗偵查光碟,卻不想勘驗USB,並指聲請公開勘驗範圍不包括硬碟路徑為「photo-human-woman」裡面的照片和影片,以保護隱私,也不會拿不雅照作為訴訟攻防。
法官諭知,2次偵訊內容沒有涉及自白或誘導,若與待證事實無關,則勘驗必要性甚低;USB部分,如果要證明有無私密照片,也與本案無關,法院只會就涉及硬碟所有人、使用人的時候,才會認為與待證事實有關聯性,且勘驗範圍也會保障硬碟使用人的隱私,不會公開機密檔案名稱、資料內容、家人照片或不宜揭露大眾的照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