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書指出,黃子佼自2014年註冊為偷拍論壇「創意私房」會員,陸續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持有數量達2259部,經查兒少被害人數35人,年齡介於10至17歲。黃子佼辯稱購買性影像是為紓壓,沒有每次都看完所有內容;法官依檢方提呈事證發現,黃子佼曾經傳訊詢問創意私房創辦人、管理員「老馬」,告知其無法開啟檔案、無法解壓縮,代表他確實會開啟檔案確認購買的影像內容,因此不採信黃的辯詞。
黃子佼一審被判8個月,併科罰金10萬元,且不給緩刑,台北地院指出,檢方起訴的部分性影像,被拍攝對象身分不明、未報案,無法確認屬犯罪影像等理由,退回檢方重新調查。檢察官再次清查,再查出12人共586部性影像,部分影像在對話表明自己「12歲」、「升小五」,足以判斷被害人未成年,因此再度移送併由高院審理。
黃子佼案目前累計47名被害人、2845部性影像,二審目前進行準備程序,他已坦承部分犯行並表示願和解,已當庭與一位被害人達成和解共識,也將與其他被害人談和解條件,不過仍堅稱「下載時不知道是未成年影像」,以爭取輕判及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