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音2026.01.07 14:04 臺北時間

送拾荒婦32元回收電鍋遭判緩刑 檢辯雙方不上訴

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,日前將資源回收廠內價值32元的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人,涉犯貪汙罪,遭到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,檢方收到判決書後,決定不提上訴。根據判決書指出,黃姓清潔員原意是希望拾荒老婦人,能煮飯過日子,出於好意,而且行為情節輕微,未造成實質重大損害,而判決結果出爐後,檢辯雙方都沒有提出上訴,因此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