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姓女偵查佐恐嚇要對盧秀燕開槍遭羈押,台中高分院駁回抗告續押。(翻攝畫面)
社會2026.02.13 15:01 臺北時間

台中學霸女警恐嚇槍殺盧秀燕收押 抗告失敗看守所過年

台中二分局25歲黃姓女偵查佐,去年12月在社群嗆聲要對盧秀燕開槍,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實行之虞,向法院聲押獲准,並依恐嚇公眾罪起訴。黃女的父親日前透過律師發聲,聲稱女兒是因遭分局霸凌孤立,導致身心崩潰,分局否認相關指控;黃女不服羈押提出抗告,稱已暫停警職,爸媽也會擔當照護角色,仍遭台中高分院駁回,確定將在看守所過年。

黃女在職3年多期間表現優異,曾累計嘉獎203次、記功5次,射擊成績更是屢拿滿分的「神槍手」,但去年底情緒不穩,先是在LINE群組放話,要看偵查隊副隊長「被誰開槍爆頭」,之後又在社群Threads貼出毀損的盧秀燕人形立牌,寫下:「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,讓全世界來修理他。」還自詡是「模仿犯號召者」,威脅要撿槍掃射。

台中地檢署獲報將黃女拘提逮捕,黃女否認犯行,辯稱是為警惕他人、讓看到的人害怕,並強調發文時心情平靜;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實行之虞,向法院聲押獲准,至今仍在看守所。黃女父親則出面控訴分局長官霸凌,導致女兒身心受影響;二分局則回應指控與事實不符。

黃女提出抗告爭取回家過年,主張已暫停警職,無接觸警械的可能,更遑論需預防以警械犯案,認為起訴書稱「警職人員更有機會接觸槍砲刀械,有預防性羈押必要」,是對特定職業差別待遇;至於在網路發表不當言論,主因是工作長期壓力大、跟主管發生爭執,身心俱疲導致精神障礙,且父母承諾會擔負照護角色,足以排除反覆犯罪危險。 台中高分院認為,黃女不只發文恐嚇要對開槍行凶,還號召他人犯案,不能因為停職,就認定無羈押必要;至於精神狀況一情,將於審理階段釐清,與是否羈押無涉,駁回抗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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