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音2026.02.23 08:54 臺北時間

李貞秀除籍證明被疑「造假」 恐涉刑法「登載不實罪」

民眾黨中國籍候任立委李貞秀,農曆年前出示除籍證明文件,被陸委會認定其中「追溯」寫法相當詭異,和其他中國籍人士繳交的除籍證明不同被質疑造假,詳情連線 徐藝芳。

李貞秀強調1993年4月26日嫁來台灣後,已將「湖南省衡南縣」戶籍註銷,但李貞秀來台6年後、1999年才取得「定居」資格,當時兩岸條例並無規定須註銷中國戶籍,她卻聲稱入籍時已同步除籍,顯然不合理。

若除籍文件有虛偽偽造,恐涉犯《刑法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