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音2026.02.27 12:08 臺北時間

最貪消防署長!黃季敏累計判刑55年8月 拘提發監

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污收賄1716萬,也因此遭諷「黃金署長」最高院昨駁回其中四件收賄罪、一件圖利罪、兩件洗錢罪的上訴,七罪總刑期共55年8個月定讞,還有四罪撤銷發回更審,北檢昨天(2/26)晚間簽發拘票,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將黃拘提發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