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不服舊中央黨部大樓被認定「不當黨產」,上訴獲撤銷處分。(示意圖,鏡新聞)
政治2026.03.11 18:24 臺北時間

免繳11億!國民黨中央黨部舊址「非不當黨產」 撤銷處分勝訴確定

國民黨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舊中央黨部大樓,2018年被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是不當黨產,處分追徵11億元。國民黨不服提告,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未充分說明,如何認定國民黨以「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」取得該土地及建物,判決國民黨勝訴、撤銷處分,全案確定。

黨產會2018年7月24日認定,國民黨取得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建物,是違反政黨本質、悖於民主法治原則取得的財產,因土地已移轉他人,原建物也拆除無法返還,處分從國民黨的相關財產追徵價額11億3972萬9956元。

國民黨中央黨部舊址已改建成張榮發基金會長榮海事博物館。(翻攝自張榮發基金會官網)

國民黨不服提告請求撤銷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敗訴,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如何計算追繳的財產價額及認定是不當黨產,有再調查必要,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。更一審認為,國民黨購買原中央黨部的土地、建物,後來將原建物拆除,1998年間重建為後來的建物,2006年賣給張榮發基金會,並在黨產條例施行後申報,土地及建物在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施行時,已屬於張榮發基金會所有。

更一審判決指出,國民黨1990年承購土地及原建物時,並沒有恣意壓低價格,難以認定「顯不相當之對價」,且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「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」所取得,未見敘明,因此撤銷處分。黨產會不服提上訴,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。